
先导说明
灵修经文
【弗5:3~7】3.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,或是贪婪,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,方合圣徒的体统。 4. 淫词、妄语,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;总要说感谢的话。 5.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,无论是淫乱的,是污秽的,是有贪心的,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。有贪心的,就与拜偶像的一样。 6. 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;因这些事,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。 7. 所以,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。
经 文解读
弟兄姐妹,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1~2节,从正面教导基督徒要效法上帝,效法基督,活出上帝的性情,活出耶稣基督舍己的爱之后,在第3~7节,提出了关于道德生活的三个负面命令和警戒。
首先,在第3~5节,保罗慎重而严肃地提出了一个“绝对不可提及”的命令。当保罗说“连提都不可”的时候,他是要求我们基督徒要存着坚决的态度,丝毫不去沾染那些属于黑暗的行为。因为作为上帝的儿女、圣洁的子民,活出那些黑暗的行为是不恰当的,是与我们基督徒的身份不相匹配的,是不合圣徒体统的。“体统”一词的意思是:合式的、有益的、健康的、优美的、清新的。因此,在保罗看来,放任地说一些不合圣徒体统的言语,乃是腐败的、不合宜的,叫人被丑化、被贬低和被玷污的。因此,基督徒绝对不能提及。
那么,保罗究竟不允许基督徒提及哪些事情呢?在第3~5节中,保罗提出了六样:
第一,淫乱。淫乱是指那些不合法的、婚外的,或违反自然的两性关系与行为。
第二,污秽。污秽是指道德上一切不圣洁行为的统称。
第三,贪婪。贪婪是指人在内心中渴望把不属于自己的占位己有。
第四,淫词。淫词包括一切与色情有关的,能引动人心里面淫念的一些说话,比如:开一些黄色的玩笑,讲一些黄色的笑话、段子等。
第五,妄语。妄语是指愚昧的、空洞的、粗俗的言语等。
第六,戏笑的话。戏笑的话是指一切与色情有关的、下流的笑话。
弟兄姐妹,我们需要知道,保罗在这里虽然从行为、思想、言语三个向度提出了六样禁令,但我们绝对不可提及的属于黑暗的行为、思想和言语,却绝对不止这六样而已。至于保罗为什么要提出这些禁令呢?他在第5节给出了理由:基督徒若能理性的思考,我们就一定会知道,行“淫乱”、“污秽”,或“贪心”的人,都无法继承上帝和基督的国度。保罗更严肃地指出:行黑暗的人与敬拜偶像的人一样,因为他们把“黑暗”的行为当作神明来膜拜与追求。只可惜,“黑暗”行为如同偶像一样,是虚假的、错误的膜拜对象。
其次,保罗在第6节提出了第二个负面禁令:“绝对不可被欺骗”。世上一切骗人的伎俩都是虚假的、不能兑现的空谈。这些空谈的内容正与上文所禁止的淫乱、污秽和贪心相关。从事这些黑暗行为的人,都是悖逆之子,只会遭受上帝的震怒,因为这些黑暗行为的本质是与上帝圣洁的性情相违背的。因此,享有属灵新生命样式的基督徒,不应该受骗去参与这些悖逆上帝的行为,免得招致上帝的震怒与审判。
第三,保罗在第7节提出了第三个负面禁令:“绝对不可与他们同伙”。“同伙”,就是同流合污。蒙恩领受了属灵新生命的基督徒,既然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学了真理,并享有上帝的形象,理当与众圣徒一起追求活出新生命的样式,彰显上帝的圣洁与公义(弗4:15~24)。至于我们在信主之前所沉迷在其中的暗昧行为,现在应该义无反顾地与之划清界限,从此不再踏足其中。
总而言之,保罗透过以上三个负面禁令,嘱咐基督徒要采取慎重的态度,运用理性的分辨,持守分别为圣的信仰立场与生活原则,挥别信主之前一切黑暗的行为。
祷告
弟兄姐妹,让我们一起祷告:
亲爱的天父,祢的儿女都要来感谢赞美祢!因为祢赐给了我们出黑暗入光明的救恩。若非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拯救,我们如今仍在黑暗的思想、言语和行为中浮沉。但祢赐给了我们新生命,又以圣灵的大能来保守我们,使我们靠着祢的恩典,可以从心里厌恶淫词、妄语和戏笑的话,从思想上根绝贪心,从行动上弃绝一切的淫乱、污秽和贪婪的行径。
所以,天父啊,求祢保守祢的众儿女,求祢使我们都从心底里看重并谨守这些重要的教导,求祢使我们不要轻忽祢的话语,不是读过就忘,听过就算,以致容许自己依然存着不合圣徒体统的思想,说出不合圣徒体统的言语,做出不合圣徒体统的黑暗行为。愿天父藉着圣灵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思想、言语和行为,使我们能在祢的恩中,活出光明之子的样式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求,阿们。
默想与生活实践
弟兄姐妹,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3~7节中,向我们提出了三个负面的禁令,就是绝对不可提及,绝对不可被欺骗,绝对不可与他们同伙。这其中,保罗提出了绝对不可提及的六样禁令:淫乱、污秽、贪心、淫词、妄语和戏笑的话。请照此清单来一一检视自己,看自己在哪些方面需要悔改?求主帮助我们,远离一切黑暗的思想、言语和行为。
愿主赐福你!